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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人生生死录,成公十—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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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圣贤司马迁曾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十字箴言如青铜铸刻的典籍,在千百年时光中激荡,映照着无数生命的抉择。

人的一生,始于啼哭破壳:襁褓中攥紧的拳头不知世事重量,眸中天光尚带初临尘世的澄澈。而后踏碎晨露霜雪,在岁月阡陌间辗转——少年鲜衣怒马闯天涯,中年沉肩弓背担家国,暮年鬓染秋霜望残阳。其间跌宕如《周易》爻变,顺境乘云驭风,困厄逆水行舟。酸甜苦辣皆为注脚:甜是稚子绕膝、故知重逢;苦是离想折戟、生离死别;算是壮志未酬、人情冷暖;那是临危受命、热血沸腾。这些滋味藏于历史经纬:乱世里戍卒枕戈待旦的家国愁,治世中耕者晨兴夜寐的烟火气;从稚子到父母方知养育重量,从弟子到师长才懂传承滚烫。唯有亲历这趟“人生”长卷,方能悟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放眼寰宇,生命的刻度从不独属个体。功过是非如《礼记》衡尺,称量灵魂重量:岳武穆“精忠报国”,死重于泰山;秦桧“卖国求荣”,死轻于鸿毛。道德与法理如《周礼》绳墨,框定文明边界——道德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人心明月,法规则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世间坚盾,二者如《道德经》阴阳流转,既容“舍生取义”,亦守“明正典刑”。

世界各民族对此亦有同频哲思,以文明典籍为笺、独特哲思为墨,书写生命本质的共同答案。希腊德尔斐神庙“认识你自己”,恰如《论语》“吾日三省吾身”;苏格拉底饮鸩赴死的从容,堪比岳武穆的赤诚。古印度《奥义书》“梵我合一”,恰似《周易》“穷则变,变则通”的轮回智慧。道德法理边界上,《汉谟拉比法典》与《唐律疏议》虽形式迥异,同为文明基石;罗马法“人人平等”与华夏“法不阿贵”隔空对话,《圣经》“爱人如己”与《孟子》“恻隐之心”一脉相承。这些典籍哲思如星辰之光,共同照亮人类对生命、正义与传承的求索。

生命两端的悲欢跨越山海:古埃及壁画中荷鲁斯之眼守护新生,恰似华夏“弄璋之喜”;北欧勇士魂归瓦尔哈拉,与东方“驾鹤西去”同是对终章的敬畏。两河流域泥板文书记录生死仪式,玛雅石碑镌刻血脉传承,人类对生命的珍视从未因文明而异——司马迁的箴言早已成为全人类的生命注脚。

文学着作与文化习俗,是文明为生命刻度缀满的璎珞。东方《楚辞·九歌》为生命终章谱就祭歌,端午龙舟竞渡悼屈原、传气节;《红楼梦》繁华与凄切,暗合春节团圆与清明追思。西方《荷马史诗》颂英雄无畏,古希腊酒神节以戏剧叩问命运;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的哲思,与圣诞节温情形成呼应,恰如重阳“登高敬老”锚定生命联结。跨文明习俗更显殊途同归:印度排灯节与华夏元宵皆以光明祈愿生命蓬勃,墨西哥亡灵节与寒食节同让记忆延续,日本樱花节与江南踏青共悟“盛放与凋零”的自然之道。

生命两端回响着本真悲欢:新生时,产房外攥紧的手掌、襁褓中轻颤的睫毛、一声啼哭撞碎寂静,藏着初春嫩芽与破晓天光,是血脉薪火与纯粹喜悦;终结时,灵前摇曳的烛火、棺木旁压抑的啜泣、纸钱余烬纷飞,裹着未尽牵挂与刻骨思念,是尘缘散尽的怅惘与最后叮咛。这一喜一悲如四季轮回,构成生命最质朴磅礴的韵律,在历史长河中永不停歇。

从概念而言,生死从非简单物理更迭,而是被文明包裹、哲思照亮的终极命题。东方《庄子·大宗师》视生死如昼夜交替,生为“气聚成形”,死为“气散归虚”;西方古希腊哲学以生为“追善”,苏格拉底视死亡为“灵魂挣脱肉体趋近真理”,中世纪神学则以“原罪与救赎”注解生死。无论东西方,生死始终缠绕“意义”:生是体验、创造与承担的开端,死是存在终章,却以记忆与精神延续。

深入剖析便知,生死命题渗透文明脉络,在各领域铺展成彼此勾连的图景。文学艺术中,它是永恒母题——华夏文人写就“生当作人杰”的气节,西方诗人叩问“会思考的芦苇”的脆弱;伦理道德中,它横亘“责任”与“选择”——生承“修身齐家”之教,死有“舍生取义”之择;社会文化中,仪式习俗赋予集体记忆——出生有“洗三”“抓周”,离世有“守灵”“祭祀”;科学认知中,它是机体代谢过程,却在基因与文明中实现“间接永生”。这些维度如《周易》阴阳相济,勾勒出人类对生死的完整认知。

古今中外,无数大师以着作、名言与事例阐释生死。东方孔子以“未知生,焉知死”锚定务实,劝人“发愤忘食”镌刻精神永恒;庄子以“鼓盆而歌”豁达解构生死,视之为自然节律。西方苏格拉底从容赴死,诠释“为真理而生”;托尔斯泰借安德烈公爵顿悟生死意义在“爱与宽恕”;海德格尔以“向死而生”指出,直面死亡方能活出本真。事例更将哲思具象: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史铁生在轮椅上悟“死是必然节日”,曼德拉以半生牢狱坚守信念,让生死成精神图腾。

从国际到个体,生死这枚文明印章,以“个体体验”为肌理,“群体传承”为脉络,刻下人类对“存在”的作答。国际尺度上,马拉拉以生命为对抗愚昧的火种,新冠疫情中“生的守护”成全球共同命题,印证生死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纽带;国家社会层面,屈原投江让“爱国”融入华夏血脉,仁人志士以生命铺就复兴路,礼俗制度守护生死尊严;个体而言,我们在烟火中书写生死答卷——父母凝视新生儿的喜悦,病床前守护至亲的眷恋,困境中“好好活着”的坚韧,暮年回望的坦然。个体如水滴入长河,从先辈汲取力量,滋养后世,让“生而有义、死而有痕”的信念代代流淌。

当我们翻开历史长卷,回望人类社会演进的漫漫征途,中国、欧洲乃至世界各国各民族各文明,在生死领域的理解认知虽多元独到,却始终指向同一个内核:对生命的敬畏,对意义的追寻,对传承的坚守。这内核如同文明的基因,在时光流转中不断复制、进化,让人类在生死的轮回里,永远保有向上的力量。

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与原始部落社会,人类便已用朴素的行动诠释对生死内核的认知。那时的人们虽未形成系统的生死观,却通过墓葬仪式传递对生命的敬畏。

彼时的原始部落,还会通过图腾崇拜与祭祀活动追寻生死的意义,以及人与世界万物生灵一生之真正价值所在。

即便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也未因生存的艰难而放弃对“传承”的坚守。部落中的老者会通过口述故事,将祖先的生存智慧、部落的迁徙历史传递给后代,这些故事中往往蕴含着“保护族人、敬畏生命”的准则,这些早期的认知与实践,如同文明长河的源头,虽涓细却坚定,为人类后续对生死的深度思考与多元探索,奠定了最质朴也最核心的根基。

与此同时,在中国广袤大地上孕育的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红山文化,以及同时期世界各国各文明的代表性文化遗址的洞穴岩壁画、石制玉制乃至早期青铜金属工具器皿,还有其他手工艺品中,对于人生生死领域的认知与认识,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生存需求,化作具象的符号与器物,成为文明早期“生死观”最直观的见证。

中国境内的文化遗址中,这种认知尤为鲜明。仰韶文化的彩陶上,人面鱼纹图案反复出现——研究者认为,鱼的强繁殖力与水中生存特性,被先民赋予“生命延续”的寓意,将其绘制在日常使用的陶器上,既是对“生”的祈愿,也暗含“生死循环”的朴素想象;而在墓葬中,这些彩陶常被作为随葬品,意味着先民相信“逝者在另一个世界仍需依托器物延续生活”,用器物搭建起“生”与“死”的连接。良渚文化的玉琮、玉璧更是将生死认知推向极致:玉琮外方内圆的造型,被解读为“沟通天地、连接生死”的媒介,象征着先民对“死后灵魂可通达神明”的信仰;大量玉制礼器随葬于高等级墓葬,既体现对逝者的尊重,也暗示“生死秩序与社会秩序相通”——即便是死亡,也需遵循“礼”的规范,守护族群的秩序根基。红山文化的玉猪龙、玉凤等器物,同样承载着生死认知:玉猪龙的蜷曲造型,被认为暗含“生命从孕育到消亡再到重生”的循环理念,是先民对“生死永续”的美好寄托。

放眼世界其他文明,类似的表达同样见于器物与艺术之中。欧洲拉斯科洞穴的岩壁画上,大量野牛、野马的形象被细致描绘,部分画面中还能看到人类与野兽搏斗的场景——学者推测,这些壁画不仅是先民对狩猎生活的记录,更暗含对“生命脆弱性”的认知:野兽既是生存资源的来源,也是生命威胁的象征,壁画中对野兽的刻画,实则是先民在直面“死亡风险”时,对“生”的渴望与对“死”的敬畏。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早期,石制印章上常刻有“神鸟衔鱼”的图案,鱼代表“尘世生命”,神鸟代表“神性与永生”,图案寓意“逝者灵魂可由神鸟接引,脱离尘世走向永生”,将对“死后世界”的想象凝固在器物之上。古埃及文明的早期陶罐上,蝎子、甲虫等符号频繁出现,其中甲虫因“推粪球”的行为被视为“生命重生”的象征,蝎子则被认为具有“守护逝者”的力量,这些符号被绘制在随葬陶罐上,成为先民守护“逝者安宁”、祈愿“生命重生”的直接表达。

这些跨越地域与文明的器物、符号,虽形态各异、文化背景不同,却都传递出人类早期对生死的共同思考:既敬畏死亡的未知,也渴望生命的延续;既重视个体的生死尊严,也注重生死与族群秩序、自然规律的关联。它们如同散落的拼图,拼凑出人类文明在生死认知上的最初轮廓,也证明对“生命敬畏、意义追寻”的内核,是全人类共通的文明基因。

紧接着,伴随着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进一步优化,生产工具性能的进一步提升,当人类社会逐渐脱离野蛮时代,逐步朝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发展演进时,在中国、欧洲各国,乃至世界各国各民族各文明,对于人生生死领域的认知实践,也从早期朴素的符号寄托,升级为与社会等级、伦理秩序、精神信仰深度绑定的体系化形态,既彰显了文明的进阶,也烙印下时代的特征。

而在这一时期,上至天子君臣,下至士农工商诸阶层,正直大丈夫之辈,想必对于生死之观,都有一个十分明确且泾渭分明的认知与认识,生者之道,获取生存资源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不偷鸡摸狗行不法之事;亡者之论,若为世间正道,乃至家国民族百姓安危之死,又有何惧?这种精神同样也是受到国家社会民众认可,成为为人处世和社会国际交往之必修之课。

至于对迎接新生儿来到世界的欢迎仪式,还有逝者尊重的殡葬仪式,也是将“敬畏生命、坚守正道”的生死观具象化的重要载体,在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中呈现出丰富而庄重的形态,成为文明传承的鲜活注脚。

而在雨后春笋一样规模庞大且数量众多的专业领域着作典籍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时代浪潮下,这些认知内容的价值体现,也无不生动的展现出来。

在中国,早在夏商周时期,甲骨文卜辞与青铜礼器铭文便已成为承载生死认知的早期“典籍”,将对生死的敬畏与社会秩序的维护紧密交织。商代的甲骨文中,大量记载着商王为王室成员“疾”“丧”进行的占卜,如“王疾首,无祸?”“妇好其死?”,字里行间既是对生命安危的关切,也暗含“通过神意预判生死、维系王室稳定”的诉求;而青铜鼎上的铭文,常记录墓主人的功绩与家族传承,如“大克鼎”铭文详述克氏家族受周天子赏赐的历程,将逝者的“生之荣耀”镌刻于器物之上,以“死后留名”的方式实现生命价值的延续,这正是“生者守正、逝者留德”生死观的早期文字表达。

到了周代,《周礼》《仪礼》等典籍的出现,更将生死实践的规范系统化、制度化。《周礼》中明确划分“冢人”“墓大夫”等官职,专门负责王室与贵族的墓葬规划、殡葬礼仪,规定“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即根据爵位高低确定墓冢大小与植树数量,从制度层面强化“生死秩序与等级秩序同源”的认知;《仪礼·士丧礼》则详尽记载士人阶层的殡葬流程,从“始死复”(呼唤逝者灵魂回归)到“下葬”“反哭”(葬后返回宗庙哭泣),每一步骤都蕴含“慎终追远”的伦理诉求,让“敬畏逝者、传承孝道”通过典籍规范,成为士农工商各阶层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除了官方典籍,早期文学作品也在传递生死认知。《诗经》中的《秦风·黄鸟》,以“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的悲怆诗句,控诉秦穆公以贤臣殉葬的残酷行径,字里行间饱含对“无谓牺牲”的痛惜,暗含“生命当有尊严、死亡应守正道”的价值判断;《小雅·蓼莪》则以“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的深情,将对父母的感恩与“养老送终”的责任绑定,让“孝亲”这一生死观的核心内涵,通过诗歌的传唱融入民间记忆。

这些夏商周时期的典籍与文学作品,不再是早期文明中零散的符号,而是将“敬畏生命、坚守正道、维系秩序”的生死认知,转化为可记载、可传播、可遵循的文字体系,既为当时各阶层的生死实践提供了准则,也为后世中国生死观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文化根基。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剧变催生了思想的“百家争鸣”,各学派以迥异的视角解读生死,让生死认知从“制度化规范”转向“精神层面的多元探索”,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生死观发展的黄金时期。

儒家延续并深化了“现世立德”的生死观,孔子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将“仁”作为超越生死的精神坐标——对君子而言,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坚守“仁道”,若为道义牺牲,便是“死得其所”。孟子进一步阐释“舍生取义”,主张“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将生死选择与道德理想紧密结合,这种认知成为后世仁人志士“为国捐躯、为民请命”的精神源头。《论语》《孟子》中大量记载孔子、孟子与弟子讨论生死的对话,如“未知生,焉知死”引导人们聚焦现世责任,让儒家生死观通过典籍传承,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底色。

道家则以“顺应自然”的视角解构生死,老子提出“出生入死”,认为生命源于自然、终将回归自然,如同四季更替、昼夜轮转,无需畏惧也无需刻意追求。庄子更是以豁达的态度看待死亡,在妻子去世时“鼓盆而歌”,认为“生死如昼夜之变”,是自然规律的必然,不必沉溺于悲伤。《庄子》中“庄周梦蝶”“薪尽火传”等寓言,将生死比作“蝴蝶的梦境与现实”“柴火燃烧与火种传递”,主张超越对生死形态的执着,追求精神层面的“逍遥”与“永恒”,这种生死观为后世提供了应对生命焦虑的另一种思路——不执着于“生之得失”,不恐惧于“死之未知”,以自然心态接纳生命的完整历程。

墨家则从“功利与兼爱”出发构建生死观,墨子主张“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认为个体的生死应服务于“天下人共同的福祉”。他反对儒家“厚葬久丧”的习俗,认为过度耗费资源的殡葬仪式会“害民之财”“夺民之时”,违背“利民”的核心宗旨;同时,墨家推崇“赴汤蹈火,死不旋踵”的牺牲精神,若能为“兼爱天下”“防御不义之战”而死,便是有价值的死亡。《墨子》中的《节葬》篇详细论证“节葬”的必要性,《非攻》篇倡导为守护和平而抗争,将生死认知与“利天下”的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出鲜明的实用主义与集体主义色彩。

此外,法家虽更关注“治国之术”,但其生死观也暗含“法治优先”的逻辑——商鞅、韩非等认为,个体的生死应服从于国家法律与社会秩序,若违反法令,即便地位尊贵也需受罚;若为维护法治、推动国家富强而死,便是值得肯定的。这种认知虽未形成系统的生死理论,却通过“严刑峻法”的实践,强化了“生死与社会秩序绑定”的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让生死认知突破了夏商周时期“礼治”与“神权”的单一框架,形成了儒家“道德超越”、道家“自然顺应”、墨家“功利服务”等多元并存的格局。这些思想通过《论语》《孟子》《庄子》《墨子》等典籍流传后世,共同塑造了中国人生死观的丰富性与包容性,也为不同境遇下的人们提供了理解生死、面对生死的精神支撑。

秦两汉时期,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与思想的整合,生死认知逐渐从“百家争鸣”的多元探索,转向与“皇权统治、伦理纲常、宗教信仰”深度融合的统一形态,既延续了先秦思想的内核,又因时代需求赋予了新的特征。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核心,其生死观也深刻烙印着“重秩序、轻个体”的特质。秦始皇为彰显皇权至高无上,不仅修建规模空前的骊山陵,以兵马俑模拟军队、以青铜水禽复刻宫廷生活,试图将“生前权威”完整延续至死后世界,更通过“书同文、车同轨”规范社会秩序,将个体生死牢牢绑定于“服务皇权”的目标——百姓需为国家征战、徭役贡献力量,生死皆需服从王朝统治需求。这种生死观虽强化了国家统一,却因过度压抑个体价值,最终成为秦亡的诱因之一,也为后世王朝反思“生死与民生”的关系埋下伏笔。

西汉初期,统治者推崇“黄老之学”,道家“顺应自然”的生死观一度成为社会主流。汉文帝倡导“薄葬”,在遗诏中明确要求“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既体现对道家“生死自然”理念的认同,也暗含“与民休息”的治国智慧。这一时期的墓葬简化了随葬品,减少了奢华器物,更注重以日常用具陪伴逝者,传递出“不追求死后虚妄,更重现世民生”的认知,与汉初休养生息的社会需求高度契合。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生死观逐渐成为正统,并与“孝道”“忠君”的伦理纲常深度绑定。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将“孝亲”提升至“治国之本”的高度,而“孝”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厚葬久丧”——为父母举办隆重葬礼、守丧三年,成为衡量个体道德的重要标准。这一时期的典籍如《礼记》,进一步细化了殡葬礼仪的规范,从“丧服制度”到“祭祀流程”,皆与身份等级、伦理责任挂钩;民间墓葬中,“画像石”“画像砖”开始流行,其上常刻画“周公辅成王”“丁兰刻木事亲”等故事,以图像形式传递“忠君尽孝”的生死价值观,让儒家生死观深入民间。

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与本土道教兴起,为生死认知增添了“宗教救赎”的维度。佛教“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教义,让人们开始将生死视为“修行的循环”,认为现世的善恶会决定来世的命运,因此殡葬仪式中出现了“诵经祈福”“造像供养”等新形式,希望通过宗教仪式为逝者积累“善业”,助其脱离苦海;道教则融合道家“长生久视”理念与民间神仙信仰,主张通过炼丹、修行实现“肉身成仙”,延缓死亡甚至超越生死,这种认知吸引了众多皇室贵族与士人,汉桓帝便曾在宫中祭祀老子,民间也出现了大量道教题材的墓葬器物,如“西王母”画像砖,寄托着对“长生”的向往。

秦两汉时期的生死认知,既完成了从“多元”到“正统”的整合,又通过皇权推动、伦理强化、宗教补充,构建起更具包容性的体系。它既延续了儒家“现世立德”、道家“顺应自然”的内核,又融入了“服务皇权”“宗教救赎”的新内涵,为后世中国生死观的发展定下了“伦理为基、宗教为补、皇权为纲”的基本框架。

随后不久,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陷入长期分裂与战乱,政权更迭频繁、民生饱受颠沛,这种动荡格局彻底打破了秦两汉时期“伦理为基、皇权为纲”的生死认知框架,催生出“重个体觉醒、轻世俗规范”的新特质,宗教信仰的慰藉作用也愈发凸显,让生死观呈现出“悲怆与超脱并存、解构与重构交织”的复杂面貌。

这一时期,“生命无常”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文人阶层率先突破传统生死观的束缚,开始直面死亡的残酷与生命的短暂。曹操在《短歌行》中发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的慨叹,不再执着于“立德立功”的现世价值,而是以“慨当以慷”的豪迈接纳生命的有限性;陶渊明则在《归去来兮辞》《形影神》中,以“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的态度,融合道家“顺应自然”与儒家“安贫乐道”,主张“委运任化”——既不追求长生,也不恐惧死亡,而是在现世中寻得“采菊东篱下”的自在,将生死认知从“服务皇权伦理”拉回到“个体精神自足”的层面。这种“个体觉醒”的生死观,在《世说新语》中也多有体现,如王徽之“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随性,嵇康临刑前“索琴弹之”的从容,皆是以“自我情志”为核心,打破了传统礼仪对生死行为的束缚。

与此同时,佛教在这一时期迎来发展高峰,其“轮回转世”“因果业报”的教义,成为战乱中人们慰藉生死焦虑的重要精神支柱。相较于汉代佛教的初步传入,南北朝时期的佛教更深入民间,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皆通过造像、诵经、建寺等方式寻求生死解脱。梁武帝曾四次“舍身同泰寺”,以帝王之尊践行佛教生死观;普通百姓则会在墓葬中放置“魂瓶”,瓶身刻有佛教造像与经文,祈求逝者“离苦得乐,往生净土”;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等佛教艺术宝库的开凿,也大量描绘“西方极乐世界”“六道轮回”的场景,将抽象的生死信仰转化为直观的视觉符号,让“生死是修行的循环,而非终结”的认知深入人心。

道教在这一时期也进一步体系化,从“追求肉身成仙”转向“兼顾现世福祉与死后安宁”。葛洪在《抱朴子》中提出“仙道可学,长生可致”,但也强调“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将道教生死观与儒家伦理重新结合,既满足人们对“长生”的向往,又不脱离世俗道德;陶弘景编纂《真诰》,构建起“神仙谱系”与“死后世界”的完整体系,认为逝者可通过修行“升仙”或“转世”,为人们提供了另一种生死归宿的想象。这一时期的墓葬中,道教题材的器物如“镇墓兽”“买地券”广泛流行,“镇墓兽”用于震慑邪祟、守护墓主人安宁,“买地券”则模拟现实土地交易,“为逝者购买阴间土地”,体现出对“死后世界仍需遵循现世秩序”的朴素认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生死实践也呈现出“等级界限弱化”的趋势。由于战乱频繁,皇室贵族与平民百姓的生死境遇差异缩小,厚葬之风虽未完全消失,但更多转向“精神寄托”而非“物质奢华”——即便贵族墓葬,也常以反映生活场景的陶俑、文书替代金银珠宝,平民墓葬则通过简化的仪式与廉价的宗教器物,同样能获得“生死慰藉”。这种变化,既是对动荡现实的无奈适应,也暗含着“生死面前,个体精神价值平等”的朦胧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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